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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0年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
日期:2020-06-29 23:17:53  发布人:人事处  浏览量:1748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干部人事处

关于评选2020年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

人事函〔2020〕10号 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展现广大教师爱国奋斗、立德树人的精神风貌,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,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,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,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的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指标

(一)评选范围

截止2020年6月30日,到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;近2年已获得学校“优秀教师”和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的,原则上不参加评选。

(二)评选指标

以年度考核人数为基数,教学单位教职员评选指标为12%(其中自有教师占8%,外聘教师占4%),党政机构教职员评选指标为5%,工人评选指标为5%,指标按照上一年度指标余数累计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教师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

2.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。

3.参评当年,教学评价在本单位位于前50%。

4.在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。坚守教育教学一线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,独立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,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,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,成绩显著。

5. 3年获年度考核“优秀”等级1次;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;或参编教材或著作1部;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;或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或辅导员技能大赛优秀及以上奖励1次。

(二)优秀教育工作者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信念坚定,品德高尚。

2.工作作风优良,工作业绩显著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勤勉尽责,忠于职守,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
3.认真钻研管理业务,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,能自觉运用科学、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管理、服务工作,管理研究成果突出,在学校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
4.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。

(三)近2年来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不能参加评选:

1.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的;

2.受到党纪、行政处分的;

3.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学校处理的;

4.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发生教学事故受到处理的;

5.其他不能参加评选的行为。

三、评选程序和表彰

(一)下达名额阶段

6月28日,学校按照评优指标,下达各单位推荐名额,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
(二)推荐阶段

6月28日-7月2日,各单位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等额推荐,其中处级干部的评选候选人由各合并单位统一组织推荐,原则上从上一年度考核优秀中产生。

(三)资格审查阶段

7月3-7日,干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、教学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、学生工作与就业处、纪检监察处(审计)审核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,并形成汇报材料。

(四)审定阶段

7月8-15日,提交学校校务会对本次“优秀教师”和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候选人进行审定,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本年度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。

(五)表彰阶段

9月10日,学校召开庆祝教师节大会,表彰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本着实事求是、宁缺勿滥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。

2.各单位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,认真履行评选程序,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,确保评选质量,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,切实做到优中评优,优中选优,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
3.材料报送要求

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推荐,并于7月2日下午15:00之前将推荐材料(附件2+附件3电子档、纸质档各一份)报送干部人事处师资科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1. 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0年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

2.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干部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28日

附件1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
2020年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

部门

推荐名额

备注

总计

95

 

一、处级干部

5

 

1.党政办公室、党群工作部、宣传部、教育信息化建设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、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干部人事处、招生处、合川人文医院

1

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

2.学生工作与就业处、保卫处、资产处、财务处、审计监察处、后勤处

1

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负责组织推荐

3.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、政治与法律学院、工商学院、管理学院(民族预科部)

 

1
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负责组织推荐

4.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、计算机工程学院、建筑与设计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

1

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组织推荐

5.艺术学院、护理学院、体育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

1

艺术学院负责组织推荐

二、机关管理人员

13

 

1.党政办公室、党群工作部、宣传部、教育信息化建设处

1

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

2.教务处、科研处、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、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国际学院)

2

教务处负责组织推荐

3.干部人事处、招生处、合川人文医院

1

干部人事处负责组织推荐

4.学生工作与就业处

2

 

5.保卫处、资产处

2

保卫处负责组织推荐

6.财务处、纪检监察处

1

财务处负责组织推荐

7.后勤处

2

 

8.图书馆

2

 

三、各二级学院(含管理人员、专任教师、辅导员)

63

 

1.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
7

 

2.政治与法律学院

4

 

3.工商学院

5

 

4.管理学院

3

 

5.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

6

含外聘1个

6.计算机工程学院

4

含外聘1个

7.建筑与设计学院

3

 

8.外国语学院

8

含外聘1个

9.学前教育学院

2

 

10.艺术学院

11

含外聘1个

11.护理学院

4

含外聘1个

12.体育学院

3

 

13.马克思主义学院

2

 

四、工人

14

 

1.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守护

2

保卫处负责组织推荐

2.学生工作与就业处

3

 

3.后勤处

8

 

4.党政办公室、图书馆

1

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

 

 

 

附件2: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
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

姓    名

 

性   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相片

(可上传生活照)

民    族

 

籍   贯

 

政治面貌

 

职称及

任职时间

 

参加工作

时间

 

高校教龄(年)

 

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思想政治表现

(200字以内)

 

 

 

 

管理或教学业绩、贡献等情况

(200字以内)

 

 

 

 

 

其它业绩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所在单位

推荐意见

 

 

 

 

经我单位审核,         同志符合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;并经本单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党政联席会研究,同意推荐该同志为“2020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/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,报送学校审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负责人签字(公章)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 

 

 

 

干部人事处

资格审查意见

经审核,         同志符合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资格条件;同意推荐该同志为“2020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/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,报送学校审定

负责人签字(公章)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注:双面打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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