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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日期:2019-04-22 16:46:57  发布人:人事处  浏览量:1305

 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文件

 

 

 

 

重人科〔201958

 

 
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
关于张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学校工作需要,经院务会研究决定:

张浩同志任工商学院院长(兼);

朱建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(副处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
刘尚俊同志任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副处长(挂职副处级,挂职期满,该职务自行免除);

李国宇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(副处级),分管基建工作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
陶凯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(副处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
龚伟林同志任工商学院副院长(副处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
李杏芮同志任护理学院院长助理(正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
免去彭方志同志工商学院院长职务;

免去许学梅同志工商学院副院长职务;

免去刘尚俊同志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职务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 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       

2019422

 

 

 

 
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422日印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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