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人科〔2018〕212号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关于李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工作需要,经院务会研究决定:
李创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刘尚俊同志任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;
李燕同志任政治与法律学院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(正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周为婧同志任建筑与设计学院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(副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。
特此通知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2018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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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