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人科委〔2018〕38号
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
关于傅小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党委各部门:
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《机构设置方案》(重人科〔2018〕139号)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《副科级以上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》(重人科〔2018〕140号)精神,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:
傅小珮同志任党群工作部组织科科长;
李思思同志任党群工作部综合科副科长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裴珊珊同志任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;
王露霞同志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何煦同志任政治与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梁宁华同志任工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王川东同志任建筑与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;
杨成松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正科级);
徐俊生同志任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;
王文婷同志任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;
王娜同志任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助理(副科级),试用期六个月,从下文之日起计算;
黄微同志任体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助理(副科级);
自本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,原任科级干部自然免职。
特此通知
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
2018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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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 |